第一部分 涉税鉴证业务(51项)
一、 纳税申报类鉴证 (16项)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5项)
1. 年终汇算
2. 年度亏损额鉴证
3. 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
4. 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鉴证
5.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年度申报鉴证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5项)
6.个人独资企业
7.合伙企业
8.个体工商户
9.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
10.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
(三)土地增值税申报鉴证(2项)
11.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
12.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清算土地增值税的申报
(四)其他纳税申报鉴证(4项)
13.营业税差额征税项目鉴证
14.上年度免征增值税或退税款在5万元以上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15.上一年度应税服务扣除项目实际扣除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16.出口退税申报鉴证
二、涉税审批(备案)类鉴证(29项)
(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鉴证(2项)
17.企业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鉴证
18.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鉴证
(二)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鉴证(2项)
19.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备案类)
20.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备案类)
(三)企业所得税专项资格认定的鉴证(1项)
2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类)
(四)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鉴证(21项)
22.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备案类)
23.新办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备案类)
24.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备案类)
25.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备案类)
26.生产线宽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备案类)
27.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备案类)
28.动漫企业(备案类)
29.小型微利企业(备案类)
30.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备案类)
3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备案类)
3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备案类)
3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备案类)
3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备案类)
35.创业投资企业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备案类)
36.企业购置用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的税额(备案类)
37.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所得(备案类)
38.国债利息收入(备案类)
39.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备案类)
40.政策性搬迁所得(备案类)
41.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备案类)
42.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备案类)
(五)企业所得税加速折旧或摊销的鉴证(3项)
43.加速折旧(备案类)
44.企事业单位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备案类)
45.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
三、其他涉税鉴证(6项)
46.社保审计
47.涉税司法鉴定
48.企业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证
49.纳税异常税负偏低企业特定税种纳税情况鉴证
50.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工产品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差异调整鉴证
5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
第二部分 涉税服务业务(28项)
一、税务咨询类服务(6项)
52.开展税务咨询、
53.常年税务顾问
54.税收筹划
55.协助企业进行税务风险评估
56.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有效性进行评估
57.受聘开展大企业税收管理相关项目研究
二、申报准备类服务(3项)
58.特别纳税调整服务
59.企业重组服务
60.出口退税单证审核
三、涉税代理类服务(16项)
61.代办税务登记
62.代办纳税申报
63.代办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
64.代办减、免、退税申报
65.代办建账记账
66.代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67.代理增值税(抵扣联)发票网上认证
68.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9.代开货物运输发票
70.代开普通发票
71.代办制作涉税文书
72.代售印花税票
73.代办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74.受托进行涉税争议前置处理
75.代办税务行政复议
76.代办税务行政诉讼
四、其他涉税服务(3项)
77.涉税培训
78.受托开展资本市场相关信息披露业务
79.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行业税务情况分析
第三部分 涉税拓展业务(12项)
一、企业自主委托方式(8项)
80.为开具纳税证明出具纳税审核报告
81.为上市公司提供涉税专业服务
82.关联申报审核服务
83.同期资料准备
84.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85.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
86.对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开展专项分析检查
87.代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二、政府集中购买方式(4项)
88.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89.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
90.对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开展专项分析检查
91.特别纳税调整业务
摘自《关于下发<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指导目录(2013年)>的通知》(中税协发[2013]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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