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认定流程 |
浏览次数:1082次 发布时间:2014-02-24 来源: |
一、标题:
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认定流程
二、业务概述: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之前,必须办理免税资格认定。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
四、办理部门:
省、市、县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暂时没有内容!
七、办理地点:
暂时没有内容!
八、应提供资料:
申请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需报送以下材料:(一)申请报告;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五)申请前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六)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申请前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七)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八)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九、办事程序:
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经市(地)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市(地)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财政、税务部门按照上述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
十、告知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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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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